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项目指引(2026年版)

中国青年志愿者网:http://www.zgzyz.org.cn/日期:2026-08-25
来源:中国青年志愿者微信公众号

残疾人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也是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特殊困难群体。为落实第七次全国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精神和《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五五”规划》有关要求,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助残志愿服务,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决定进一步深化实施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并制定本项目指引。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参与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进一步发挥青年志愿者在助残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共同创造残疾人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贡献青春力量。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共青团和青年志愿者组织优势,联合残联等部门开展常态化、专业化助残志愿服务。重点面向残疾青少年群体及其家庭,广泛动员各级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参与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开展生活照护、就业支持、支教助学、文体活动、残疾预防、康复陪伴、爱心捐赠、防诈宣传等志愿服务,持续扩大“阳光行动”的覆盖面、影响力,进一步提升青年助残志愿服务的常态化、精准化、专业化水平。

三、服务内容

1. 生活照护。开展生活照料、看护陪伴、出行便利、法律咨询等志愿服务。深入社区一线,注重帮助残疾人解决日常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提升生活质量。配合开展残疾人居家照护、日间照料、集中托养照护中的辅助性服务工作。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代购代办、入户探访等服务。

2. 就业支持。开展就业知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帮扶、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等志愿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组织青年志愿者协助开展残疾人就业信息收集、岗位对接等服务,帮助残疾人增强就业能力、拓宽就业渠道。

3. 支教助学。开展课业辅导、培智教育、心理辅导等志愿服务。面向不同需求的残疾青少年,提供有针对性的特教课程,帮助残疾青少年缓解学业压力。组织大学生志愿者为行动不便的重度残疾青少年提供助学服务。注重在支教助学中融入思想引领和情感关怀。

4. 文体活动。开展残疾人阅读陪伴、观影陪伴、艺术辅导、赛会服务、体育健身指导等志愿服务,推动文化类助残志愿服务项目进社区(村)。鼓励设计实施针对视障、听障群体文化需求的各类志愿服务项目。为残疾人体育运动和各项赛事活动提供志愿服务。

5. 残疾预防。开展听力健康、眼健康、职业病防护和伤害预防等领域的残疾预防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志愿服务。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义诊筛查、心理辅导、安全培训等。依托残疾预防日、全国助残日等节点,广泛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增强全民健康意识。

6. 康复陪伴。开展康复陪伴、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依托残疾人康复机构、托养机构等阵地,在专业康复人员指导下,为接受康复训练的残疾人提供陪伴服务,帮助舒缓情绪、增强信心。协助推广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提供辅助支持。组织残疾人参观体验辅助器具和智能设备,开展科技助残成果科普宣传和操作辅导。

7. 爱心捐赠。动员社会公众、企业、机构等捐款捐物,帮助生活困难残疾青少年。依托阳光助残志愿服务基地等阵地开展对口帮扶、定点帮扶及“一对一”结对等形式的捐赠慰问活动,帮助残疾青少年实现“微心愿”。

8. 防诈宣传。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志愿服务,结合残疾人高频受骗案例,组织反诈科普、网络安全常识等宣讲。针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开展入户提醒,帮助残疾人增强识骗防骗能力。

四、服务流程

1. 需求摸排。与残联、社区、特教机构主动对接、协同配合,综合研判确定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的切入点、发力点。以城乡社区为助残志愿服务的主场景,向社区了解辖区残疾人群体重点需求。根据残疾人服务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反馈的需求信息,匹配相适的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加强对残疾人群体需求信息的分类梳理和动态更新。

2. 动员招募。发挥“基层团组织+青年志愿者”工作机制优势,推进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广泛动员各级共青团、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团员青年参与。注重吸纳具有康复、教育、心理、社会工作、信息技术等专业背景的青年加入志愿者队伍,优化队伍结构。

3. 专业培训。开展助残志愿服务项目交流、志愿者骨干培训,提升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专业化水平。注重培育一批工作热情高、有较强工作能力的助残青年志愿者骨干,组建一批运行稳定、结构合理的青年志愿者助残服务队伍。

4. 接续服务。坚持“团队帮扶+结对接力”的项目实施模式。鼓励青年志愿者以团队形式与残疾人服务相关机构、残疾人家庭和残疾人进行对接,形成较为稳定的服务团队和服务对象,实现长期接续提供志愿服务。

5. 日常管理。各级团组织指导青年志愿服务组织或团队按照结对协议和服务计划,常态化开展助残“阳光行动”。实行招募、注册、培训、服务、记录全流程闭环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指导志愿服务团队制定安全预案,维护志愿者合法权益,坚持谁使用、谁招募、谁保障。真实、准确做好志愿服务信息记录、证明出具等。

6. 总结评估。通过定期回访、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服务记录核查等方式,对志愿服务项目的实施情况、服务质量和实际成效进行综合评估。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个人、团队和项目,纳入青年志愿者表彰体系予以激励,总结推广优秀案例和经验做法,推动服务持续深化。

五、组织保障

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的统筹谋划、项目指导、协调推进等。各省、市、县级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组织动员、项目供给、具体实施和服务保障等。

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要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党建带团建制度机制,主动争取党委社会工作部门指导支持,密切与残联等相关部门单位的协同配合。要坚持以组织化和社会化的动员方式,整合多方资源和力量向基层倾斜,为深化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有效凝聚工作合力。要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做好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助残专项评比,加大对助残青年志愿者和团队先进典型、鲜活事迹的宣传力度,扩大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品牌影响力,积极助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助残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

六、工作纪律

1. 尊重人格隐私。志愿者应尊重残疾人群体人格尊严,不得以任何形式歧视、侮辱、贬损残疾人。不公开议论、不泄露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个人信息和家庭情况,处理残疾人敏感个人信息应取得单独同意。

2. 厘清服务边界。志愿者应明确自身辅助性、补充性定位,不替代残疾人家属履行扶养义务和监护职责。不替代专业康复师、护理人员开展专业医疗康复和护理服务。发现残疾人及其家庭出现身心健康异常、权益受侵害等情形,应及时向残联组织、社区或专业机构反映,配合专业力量做好辅助性服务。

3. 严格财务管理。不得向残疾人群体及其家庭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不代管残疾人及其家庭钱财和贵重物品,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馈赠和报酬,不代签涉及财产处置的法律文书,不利用志愿者身份牟取任何利益。

4. 杜绝形式主义。坚持需求导向、效果导向,不搞拍照打卡、敷衍应付等走过场式服务。不得强行指派志愿者,不得以志愿服务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增加基层额外负担,确保服务务实有效。

本指引由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各地可结合实际推进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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